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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科技创新协会入会细则
各企事业单位:
为保证协会高质量发展,提高协会核心竞争力和平台高度,有效激发理事会领导班子的责任意识,确保协会与企业间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根据《章程》的要求,让协会不断的稳定发展,现结合我会的特点,制定企业申请入会条件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凡申请入会时在我市行政区域注册成立一年(指满365日历天数)以上的企业,拥护《宁波市科技创新协会章程》,遵守《宁波市科技创新协会会员自律公约》,并符合入会条件的,可申请加入宁波市科技创新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一、入会条件
1、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属于宁波市246产业集群,重点聚焦绿色石化、汽车制造、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软件与工业互联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家电、集成电路等相关行业领域。
2、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等);
4、拥护本协会章程并接受本协会的行业管理与协调,自愿加入本协会。
二、申报材料
1、《宁波市科技创新协会会员入会申请表》(手填)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副会长以上级别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法人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简历
5、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企业如实填写并提交入会资料至协会秘书处,会员审批经协会秘书处初审、专家委员会评审、常务理事会审核、秘书长办公会审批等程序后,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书和会员牌匾。
四、附则
1、依据宁波市科技创新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会员发展工作由协会秘书处按本细则组织实施。
2、本细则解释权归宁波市科技创新协会所有。
3、本细则自协会二届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施行。
会员单位要求加入本协会的,可直接下载《入会申请表》,填妥当后直接回传至协会秘书处即可(nbkjc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