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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商标撤三”?别慌,三步助您“化险为夷”

浏览: 发表时间:2021-03-18 13:56:25

近日,我市大榭开发区某企业在自查商标时,发现商标被提“撤三”,且已错过提交证据答辩环节,并进入“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阶段,意味着该商标将于近日被撤销。

 

相信,不少企业都面临过“商标撤三”的情况

那么,该如何防止自己的商标被“撤三”呢?

 

在解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为大家厘清一个概念:

何为“商标撤三”?


商标撤三,是指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注册商标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了解了“商标撤三”后,我们就来说说企业的防范措施

商标注册申请成功后,请规范使用它(包括许可使用)

在规范使用商标的基础上,注意保留使用证据

1、商品生产过程中:带有商标的相关产品、相关产品包装物、容器、说明书、合格证、质保卡、抽检单、入库单等,以及带有商标的相关产品生产场所的固定物、员工名片衣物等。

 

2、商品销售过程中:带有商标的商品销售采购合同、销售发票、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以及运输合同等。

 

3、商品宣传推广过程中:通过媒体和公众活动,带有商标的广告发布协议、合同、付款凭证、线上线下的店铺图片、网页截图等。

 

4、其他:体现商标及产品的企业荣誉证书、新闻报道、内部资料、体系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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