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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宁波市科技创新协会收费行为,促进协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服务质效,激发企业主体活力,我会向会员、收费对象及社会公众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等文件的规定,规范协会会费管理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切实提升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
二、严格按照规定合收费。协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章程要求及会费收取办法相关规定,按以支定收、成本合理负担、收费与服务相适应的原则科学设定会费档次和标准,按年度向会员单位收取会费。其中会费基本服务项目清单所包含项目全部由协会提供经费,不另行向会员收取费用。符合协会宗旨的收费服务项目,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原则,合理定价。
三、内部自查自纠,外部公开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和整治乱收费精神,坚决落实规范收费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协会、各分支机构的收费项目进行分类清理,建立规范收费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清理不合法不合规收费;每年度向全体会员公开财务收支决算及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四、加强协会管理建设。协会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持勤俭办会、科学办会,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反对任何形式的铺张浪费,合理控制办会成本,努力提升协会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本承诺书接受全体会员及社会公众监督举报,有何意见,请及时向宁波市科技创新协会反映。电话:0574-83863720。
宁波市科技创新协会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