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展示
搜索

近期要闻  >>>

协会通知  >>>

预约走访  >>>

  • 姓名 *

  • 电话 *

  • 单位 *

  • 岗位

  • 需求内容(项目申报/商标专利/法律支援/科研院校/人才需求) *

  • 提交预约

  •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
    取消
    确定

【项目申报】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及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浏览: 发表时间:2023-10-12 14:24:55

图片

各位会员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现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及复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及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及复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

(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的遴选和推荐报送工作,中央企业负责其下属企业的遴选和推荐报送工作。申请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编写要求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企业不超过3家,已开展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企业不超过4家;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企业各择优推荐1家企业。

二、复核评价工作

(一)复核评价范围为2020年认定及复核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见附件1、2)。

(二)请有关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组织相关企业做好评价材料填报工作,并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有关数据指标截至2022年底,其中财务数据按照已审计的2022年会计报表填写。发生更名或重组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请提供名称变更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根据《管理办法》,复核评价不合格的企业将被公告撤销称号并摘牌。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于2023年10月30日前将申请认定企业汇总表及申报材料(附件3、4,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一份)、复核评价材料(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正式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材料收集工作委托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受理。

(二)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刘 丹 010-68205231

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  牛江蓉 010-88379229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战略所,100037。请注明“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材料”。

附件1:2020年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docx

附件2:2020年复核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docx

附件3: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docx

附件4: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docx

附件5: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材料.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9月21日

文章推荐


 | 首页走进协会 | 通知公告协会动态会员风采 |

Copyright 2020 www.nbkjcx.com  宁波市科技创新协会  版权所有

地址(ADD):宁波市江北区江北大道99号科创硅谷8层    联系电话(TEL):0574-83863720   传真(FAX):0574-83863721  

你好,欢迎咨询!
在线咨询
联系方式
协会秘书处
0574-83863720
指导站专线
18067271922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E-mail地址
nbkjcx@126.com
二维码
二维码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