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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会员单位:
现转发镇海区经信局 镇海区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镇海区两化融合 项目奖励资金的通知》,请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具体见文件。协会咨询电话:83863720,项目部:徐老师18958387301,裘老师19957426990。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镇海区两化融合 项目奖励资金的通知 石化区产业发展局、各镇街道发展服务办,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根据《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海区支持制造业领域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镇政办发〔2024〕38号)、《关于印发镇海区企业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镇经信〔2025〕50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4年度镇海区两化融合项目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在镇海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实际纳税在我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且无严重失信记录,未列入镇海区经济政策资金管理黑名单。 (二)配合参加市区经信部门组织的培训、会议、参观、考察、调研等活动。 (三)按经信部门要求开展数据统计、运行调控、项目管理等工作。 二、申报对象 项目列入2024年度镇海区两化融合项目支持计划,且已竣工运行、验收合格的企业。 三、奖励标准 对实施两化融合项目的,按项目投入给予20%、最高50万元奖励。 四、申报材料 (一)镇海区两化融合项目政策奖励资金申报书(封面) (二)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三)镇海区两化融合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 (四)镇海区涉企政策资金项目评审(验收)表; (五)镇海区两化融合项目验收承诺书; (六)企业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盖章); (七)项目立项公布文件; (八)项目竣工总结报告; (九)项目投入有关凭证或明细账资料; (十)项目建设的相关合同; (十一)项目建设内容使用场景照片; (十二)宁波市制造业数字化等级自评结果证明材料(自评地址为:http://caii-sme.indusforce.com,提供等级达到二级及以上截图)。 (十三)其他补充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应按通知要求编制验收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需胶装;PDF电子版),提交至所在镇(街道)、石化区产业发展局初审盖章,并于2025年7月18日(周五)17:00前报送至区经信局,逾期视为放弃验收。 (二)企业申报材料须按序编码、胶装成册,且申报内容应当规范、完整、真实。 (三)各镇(街道)、石化区产业发展局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成效性进行初审盖章,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予以退回。 联系人:区经信局数字经济科 王铖; 联系电话: 89389375; 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区行政中心D1-518室。 附件1:镇海区两化融合项目政策奖励资金申报书(封面).docx 镇海区经信局 镇海区财政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