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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会员单位: 现转发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江北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请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具体见文件。协会咨询电话:83863720,项目部:张老师13386649097,徐老师18958387301,裘老师19957426990。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江北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慈城镇发展服务办公室,前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发展部、新兴产业服务中心经济发展部、高新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科,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促进企业转型发展,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江北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江北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主体为在江北区区域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二)企业需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已认定过江北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且资格未被取消的无需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持续开展研发创新活动,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或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单列,归集范围应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执行,主要包括:①人员人工、②直接投入、③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④设计费用、⑤装备调试费、⑥无形资产摊销、⑦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⑧其他费用。 (二)企业拥有一支相对稳定的技术人才队伍,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不少于5人,或者占上年度月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 (三)企业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高度重视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申报保护工作,近3年在其主要产品技术领域至少拥有1项发明专利,或者2项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相关知识产权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 (四)企业须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工作,能为中心建设提供相对独立的研发用房和与中心规模相适应的用房面积;并配备有先进的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和相应的试验条件、检测分析手段。 (五)企业财务制度健全,建立了规范的研究开发管理制度和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中心内部应有合理的组织机构,健全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 三、申报时间和方法 (一)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3月3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企业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未注册企业先注册)登录“浙里企业新产品研发服务”网(网址:https://xcpyf.nbjb.gov.cn)点击“研发申报”模块后选择“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在线办理,按要求填报并上传附件佐证材料,填写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 (三)归口管理单位需于4月10日前登录申报系统对申报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并生成《2026年度江北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申报推荐表》盖章确认提交。 四、其他事项 区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申报工作采用无纸化申报,企业在网上申报提交后无需提交纸质资料。进入评审阶段的企业需登录申报系统在“研发进程”-“申报进度”模块下载并打印带有水印的《江北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申请表》及附件证明材料自留三份备查。企业在申报系统上传的证明材料应采用PDF格式,内容清晰、完整。企业提交材料时需确认所属的街道、镇或功能园区,并选择正确的归口管理部门提交。 业务政策咨询:周如明89582898 申报受理咨询:邱楚89582901,杨秉冠89582902 系统技术支持蔡慈光电话:13685825510 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