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要闻 >>>
协会通知 >>>
预约走访 >>>
各位会员单位:
现转发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与复核工作的通知》,请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具体见文件。协会咨询电话:83863720,项目部:张老师13386649097,徐老师18958387301,裘老师19957426990。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与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为深入贯彻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工业设计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提升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能力,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复核的通知》(浙经信软服便函〔2026〕61号)、《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及《宁波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6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及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26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须符合《宁波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甬经信产〔2024〕138号)规定的条件。 (二)认定程序 企业申报: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向属地经信部门提交申请,市级申报材料按省级申报材料要求报送,并按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要求完成网上填报(路径同省级申报)。 属地初审:各区(县、市)经信局、管委会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严格初审,并将推荐企业申报材料(盖章纸质版)报送市经信局。 评审与公示:市经信局组织专家按市级管理办法开展材料评审,视情组织现场核查;确定拟认定名单,在市经信局网站公示。 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 (一)推荐原则 按照省厅要求,优先推荐已获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及本次新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市级推荐总数不超过省厅限额,择优上报。 (二)申报路径 存量市级中心申报:已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完成省级认定网上填报,盖章纸质材料报送属地经信部门初审后转报市经信局。 本次新申报市级中心:申报2026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无需重复提交省级纸质材料,市级评审合格后直接纳入省级推荐候选名单。 审核与公示:市经信局组织专家对照《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开展指标赋分与材料审核,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在市经信局网站公示。 三、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 (一)复核对象 2022年度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见附件3)。 (二)复核流程 复核企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完成复核网上填报,上传盖章申请表PDF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市经信局按省厅要求,采取材料审核+现场核查方式开展复核,形成复核意见,行文上报省经信厅。 四、网上填报路径 企业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或“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进入对应栏目点击“在线办理”,以法人账号登录完成填报。网上填报内容须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企业名称与公章一致。 五、时间安排 企业网上填报:申报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企业,于7月2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复核企业,于7月2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 企业提交纸质材料:7月3日前,企业将盖章纸质材料报送属地经信部门初审。 属地报送:7月7日前,各地经信部门完成初审,将申报汇总表(附件2)及企业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市经信局。 六、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是引导企业强化设计创新、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地经信部门要强化宣传、精准动员、规范组织。 二是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各地须对照省市管理办法,从严审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严禁弄虚作假,择优推荐,切实提升申报质量。 三是压实责任、按时报送。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材料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德华,联系电话:89292056,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邮编:315066。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2日